法律研究
文章发布时间:2020年6月9日
在全国两会记者会上,西部一城市设立了3.6万个流动商贩的摊位受到总理赞扬。地摊经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认为是城市脏乱差的源头,是文明城市考核的重要内容。为了城市的容貌,地摊经济已经在很多城市消失许久。由于疫情,地摊经济又“火”了起来。
但是地摊经济低成本的经营,究竟会不会涉及到法律风险?
首先,摆地摊过程中的销售存在哪些风险?地摊是最原始的扩销途径,当然会伴随着对产品进行最直接的介绍。按照《消费者保护法》,经营中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赔偿消费者损失。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食品安全卫生方面,如果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或经营明知是不符食品安全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损失3倍的赔偿金,金额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算。
其次,一般出现在地摊中的就是便宜商品,要的就是方便。但是如果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受害人健康严重损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经营者惩罚性赔偿。在赔偿损失上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康复所需的合理费用;造成伤残或者死亡的还需要支付伤残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再之,这段时间很多人是在下班后才出来摆摊,那究竟会不会和工作单位有劳动纠纷?如果公司规章制度有明文规定,劳动者摆地摊需公司允许,违反该规定可能会被解除劳动合同。另外,从事具有竞业限制的地摊产品有风险。虽然许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规定,但劳动者基于忠实义务的需要,也应当予以遵守。
最后,建议摊主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有经营能力的公民,按照条例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就是个体工商户。规范经营,以免带来不必要纠纷和麻烦。
【律师提醒】
地摊经济虽有便利性、低消费成本,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就是法外之地。创业还需遵纪守法,做好自己门前环境卫生、不占道,这才是我们所希望的地摊经济!
(完)
素材来源:速调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