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研究
文章发布时间:2020年7月20日
“您挽救了一个家庭,谢谢法官!”当事人紧紧握着法官的手感激地说道。日前,蓟州法院家事审判庭通过耐心、细致地调解,使一对三次起诉要求离婚的夫妻重归于好。
李某(女,系化名)与王某(男,系化名)于2008年1月登记结婚,未生育子女。王某系初婚,李某系再婚。李某前任丈夫因交通事故去世,留下一个一岁的女儿和三岁的儿子。王某与李某结婚后,共同将一双儿女抚养长大,现子女均在读大学。2018年7月,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开始分居。李某先后于2018年9月、2019年6月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未果后,今年4月,第三次起诉要求离婚。
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家事法官刘香凝接到案件后,没有直接开庭审理,而是先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她深知,一件离婚纠纷案件的受理,就预示着可能多一个即将破裂的家庭。而直接对簿公堂必然对夫妻感情造成再次伤害,降低再度和好的可能性。在调解中,法官发现双方并无实质矛盾,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为了让当事人解开心结,法官首先与李某以拉家常的方式进行了深入地谈心。在谈到王某与其结婚多年、一起共同养育自己的一双儿女时,李某既感激又感动,坦言王某多年对家庭的付出她都看在眼里。另一方面,法官又对王某进行耐心的劝告,要其肩负起家庭责任,遇事多与李某商量,学会控制过激情绪,为家庭创造和谐氛围。在法官情理分析和细致调解下,王某表示一定收敛脾气,改正缺点错误,与妻子共同分担家庭责任。听到王某的保证后,李某也表示今后在生活中一定相互体谅。最后,李某撤诉,王某紧紧地握住了李某的手。看到这一幕,法官会心地笑了。
法官寄语:
在婚姻当中,没有从天而降的幸福,也没有突如其来的不幸。男女双方的家庭责任是同等的,夫妻之间应将彼此视为一个整体,不能因家庭琐事计较个人得失。一个美满的家庭还是要依赖夫妻双方的同甘共苦、守望相助,才能不离不弃、白头偕老。希望在婚姻当中遇到波折的夫妻懂得相互磨合,相互退让,多多珍惜。
素材来源:天津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