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研究
多份遗嘱怎么确定效力
文章发布时间:2021年1月7日
刘大伯有一套房产和存款,儿子刘强生活在其他城市,老伴去世后过着独居生活,早在2010年立下书面遗嘱将房产遗赠给儿子,存款由侄子刘丁继承。随着年龄的增加,刘大伯的生活越来越需要照顾,因为儿子工作在另外城市,只有逢年过节才有机会回家。侄子刘丁上学时住在刘大伯家,两人感情深厚,为了照顾伯父生活,刘丁搬到刘大伯家里。刘丁数年如一日的照顾让刘大伯很感动,在2017年去公证处立下遗嘱,自己去世后将估价100万的房产赠给侄子,侄子负责自己生前的生活照料,将50万元的存款赠给儿子。2019年刘大伯在家人的陪伴中去世,儿子在办理完葬礼后接到刘丁的消息,告诉他房子已经被自己继承,大伯的存款现在交给他。刘强拿出父亲亲手书写的遗嘱表示自己才是房产继承人,刘丁也拿出公证遗嘱为证。因为一直无法协商解决,二人为避免兄弟争斗,刘强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明确两份遗嘱的效力。法院受理案件后,先审查了两份遗嘱的真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刘强的遗嘱经过鉴定是父亲的笔记,并注明了2010年6月1日,为有效遗嘱。刘丁出示的公证遗嘱经过公证处确定为有效遗嘱,公证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法院依据《继承法》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法院审理后查明,刘丁的遗嘱为最后时间订立的遗嘱,作为公证遗嘱也具有最高的效力,自书遗嘱存在时,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法院判决房产归刘丁所有,刘强获得父亲存款。刘强没有上诉,刘丁通过法定程序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订立遗嘱时需要满足法定的成立条件,并非所有的遗嘱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为避免遗嘱纠纷,应谨慎订立遗嘱,尽量用效力更高的公证遗嘱方式。
(完)
素材来源:速调法律网
继承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法律行为,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大部分人都是在生前将遗嘱制定完成,或通过口述遗嘱方式,当存在两份遗嘱时就容易产出遗嘱继承的纠纷,下面结合案例说明,当存在多个遗嘱的时候,如何确定继承权。
订立遗嘱时需要满足法定的成立条件,并非所有的遗嘱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为避免遗嘱纠纷,应谨慎订立遗嘱,尽量用效力更高的公证遗嘱方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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