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研究
婚前借钱做彩礼。离婚后可以要求返还吗?
文章发布时间:2021年4月30日
很多地方都有给付彩礼的习俗,很多人为了表示诚意,不惜借钱做彩礼。现在结合案情向大家介绍,婚前借钱做彩礼,当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吗?
素材来源:速调法律网
很多地方都有给付彩礼的习俗,很多人为了表示诚意,不惜借钱做彩礼。现在结合案情向大家介绍,婚前借钱做彩礼,当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吗?
孙先生和刘女士在2015年相识,两人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双方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他们也向双方父母表示要结婚的念头,刘女士的父母表示根据当地的风俗,需要男方支付一定的彩礼,双方商议后确定了彩礼金额为10万元,刘女士父母也承诺结婚时赠送一辆轿车为回礼。两人于2017年登记结婚,孙先生家因为买房造成资金短缺,为了体现诚意,他向朋友借款10万元用作彩礼,此事刘女士一家并不知情。两人婚后生育儿子小飞,开始两人互相帮助共同承担家庭责任,一起经营一家便利店维生。共同生活几年后,孙先生因为想扩大经营规模,经常外出联络货源,刘女士为了提高收入做起了网络代购,两人相处的时间也减少了。随着市场竞争加大,在店铺经营上两人观点不和,又因为生活上的矛盾无法协商,最后两人决定离婚。两人商议决定孩子由女方抚养,一个月保证最少三次探视的权利,男方按时支付抚养费,两人共同购买的房子所有权归女方所有,女方负责剩余房贷款支付,店铺归男方所有。在将要签订离婚协议去办理离婚手续时,孙先生想起自己婚前借款十万元彩礼,这些钱款都用于婚后买房。要求女方返还一半彩礼5万元,刘女士认为这属于对方自愿给付的彩礼,按照习俗不能退还。两人因此无法协议离婚,孙先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对方返还彩礼5万元。法院审理后查明,原告借钱做彩礼,被告并不知情,属于婚前借款。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原告无法证明因给付财力财力导致生活困难,法院判决离婚,驳回退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支付彩礼要量力而行,不要因此背上债务影响家庭生活。借款做彩礼离婚时,除非能证明导致生活困难外,不能要求对方退还。
(完)
支付彩礼要量力而行,不要因此背上债务影响家庭生活。借款做彩礼离婚时,除非能证明导致生活困难外,不能要求对方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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