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研究
超市储物柜物品丢失,消费者怎样维权?
文章发布时间:2021年5月26日
素材来源:速调法律网
大家去超市购物的时候,经常被要求将随身携带物品放入储物柜中。当消费者购物后,发现自己的物品损坏,可以要求超市赔偿损失吗?下面结合案例向大家介绍,什么情况下超市要承担赔偿责任。
小刚在拿到工资和奖金后,买了心仪的照相机,花费2万元。在去超市购物时,工作人员要求将背包寄存。小刚说自己包内有价值不菲的相机,工作人员称会专门看护不会丢失。小刚放心去购物,回来后发现相机从原储物中间隔板掉落,造成相机严重损坏,维修费用花费八千元。小刚联系超市负责人,要求赔偿维修费用,超市负责人告知,物品寄存是免费保管,超市不承担赔偿责任。小刚感到自己权益受损,刚买的相机就被毁坏,他在法律网站付费咨询律师,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虽然超市为无偿寄存保管,但是也是超市为了经营而要求,有监管和保障责任。可以起诉超市监管不力带来的损失。小刚向超市所在地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诉求为赔偿相机维修费8000元和维权误工费1000元,共计9000元。并提交了当时的寄存单据和现场视频,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被告有保障原告购物中财产安全义务,并且在原告表示担心时,承诺财物安全。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9000元。被告超市未选择上诉,小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了合法权益。
大家在超市购物时,要注意个人财产安全,超市商场也有提醒和保障义务,如果超市已经明确提醒可能存在风险,已经尽到看管义务,就可以不承担责任。当自己权益受到损害,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通过法律保障自己的财产权益。
(完)大家在超市购物时,要注意个人财产安全,超市商场也有提醒和保障义务,如果超市已经明确提醒可能存在风险,已经尽到看管义务,就可以不承担责任。当自己权益受到损害,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通过法律保障自己的财产权益。
素材来源:速调法律网
下一篇:养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