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研究
文章发布时间:2020年5月28日
很多人在购房过程中,大部分都是贷款买房。但是现实生活中可能由于征信、银行流水等原因,导致银行贷款不能审批下来。那么又有买房的刚需,此时怎么办呢?于是出现了借用亲戚或者朋友名义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情况。当事人与其亲朋好友签订的借名买房协议效力如何?该房屋所有权属于谁?我的房屋会不会被名义登记人卖掉?
下面我们就通过一则案例,来帮大家解答上面的问题。
一、事情发展经过
狗蛋与被告小芳是多年的好友,可谓是青梅竹马。狗蛋因为之前拖欠过信用卡致使自己信用存有污点,不能以自己名义购买某楼盘的房屋。于是狗蛋就找到了他很亲密的朋友小芳,小芳认为此等小事能帮就帮。所以双方签订了《委托买房协议》,协议说明小芳自愿以自己的名义替狗蛋购买某楼盘房屋,首付款20万元已由狗蛋支付,狗蛋每月定时将按揭款3000元打入小芳所开按揭卡上。
协议签订后,小芳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按揭方式购买房屋一套。购买后前几年没有出现任何问题,狗蛋一直按时将按揭款转给小芳。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再好的关系也可能产生隔阂。2020年4月5日狗蛋到银行查询自己信用恢复正常,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所以狗蛋想要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是小芳就不同意了,为此二人付诸法院。
二、法院认为被借名人要协助借名人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审理认为,狗蛋与小芳签订《委托买方协议》,属于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案涉房屋不属于限购区域内商品房。协议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合法有效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故对于狗蛋请求小芳协助办理涉案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三、律师提醒
根据上面的案件,借名买房是否能够得到保护,需要看房屋所在的区域是不是限购区域。
第一种情况,出于规避限购政策的目的而借名买房,其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进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实际买房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请,将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第二种情况,房屋不属于限购区域,有资格买房只是银行贷款审批不下来,那么这个时候借名买房会受到法律保护。
【完】
素材来源:速调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