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研究
守护头顶上的蓝天
文章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日
近年来,城市高空抛物、高空坠物造成的人员受伤、财产损失事件频频发生,不仅对他人和家庭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也极大地破坏了公民日常生活的安全感。据统计,2016年至2018年间,全国法院共审结高空抛物、高空坠物民事案件1200余件,其中近三成案件导致了人员伤亡。
针对高空抛物、高空坠物这一现象,6月28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拟从六个方面对刑法进行修正和补充,其中就包括高空抛物行为的单独入罪化。草案规定,从高空抛掷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其实,在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出台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有相关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过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一规定为受害人提供了“兜底”保障,同时为补偿人进一步追偿提供了法律依据;刑法是在道德谴责、其他法追责之后的又一道防线。通过提高违法成本,来打消“不会出事”的侥幸、“能多大事”的自信以及“多大点事”的放任,让隐形的高空杀手们更为自觉,并通过刑法的适用,逐步形成公众对法律规范的积极信仰,时刻保持对他人生命以及公共安全的敬畏之心。
如果说此前诞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宛如慈母一般保护每个人的权利,对每个人之间的民事责任进行分配,那么刑法则如严父一般,通过刑罚的震慑来保障每一位公民头顶上的一片蓝天。
(完)
素材来源:速调法律服务
近年来,城市高空抛物、高空坠物造成的人员受伤、财产损失事件频频发生,不仅对他人和家庭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也极大地破坏了公民日常生活的安全感。据统计,2016年至2018年间,全国法院共审结高空抛物、高空坠物民事案件1200余件,其中近三成案件导致了人员伤亡。
其实,在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出台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有相关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过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一规定为受害人提供了“兜底”保障,同时为补偿人进一步追偿提供了法律依据;刑法是在道德谴责、其他法追责之后的又一道防线。通过提高违法成本,来打消“不会出事”的侥幸、“能多大事”的自信以及“多大点事”的放任,让隐形的高空杀手们更为自觉,并通过刑法的适用,逐步形成公众对法律规范的积极信仰,时刻保持对他人生命以及公共安全的敬畏之心。
如果说此前诞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宛如慈母一般保护每个人的权利,对每个人之间的民事责任进行分配,那么刑法则如严父一般,通过刑罚的震慑来保障每一位公民头顶上的一片蓝天。
(完)
素材来源:速调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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