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研究
丧偶的一方还需要赡养对方家人吗?
文章发布时间:2021年1月4日
刘某和郑某已经结婚十年,育有一子,妻子郑某在家相夫教子,丈夫刘某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刘某的父母在二人婚前全款买下一套复式房作为二人的婚房,二人婚后和父母分开居住。天有不测风云,刘某在一场车祸中失去生命,妻子郑某为了生计也出来工作,刘某的父母搬来同住并照看孙子,孙子日常开支也由刘某父母支付。随着年龄增长刘某的父母身体出现了慢性疾病,需要人的照顾和陪伴。此时的郑某虽然没有再婚但是已经事业有成,日常工作经常出差。刘某父母认为儿媳有赡养的义务,要求支付医药费和生活费,郑某认为丈夫已经去世了,自己没有赡养的义务,并且自己也经常给家里购置生活用品,丈夫的工伤补助也都交给了丈夫父母,认为不需要支付医药费和生活费。刘某的父母将郑某告上法庭,诉求为支付没有医药费和生活费,法院审理查明,刘某已于多年前去世,根据民事法律和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去世,另外一方没有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通过法庭协商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郑某没有支付医疗费和部分生活费,孙子由父母继续,照料刘某父母去世后获得房产的继承权。
丈夫去世后,儿媳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是如果行使了赡养义务,就可以取得财产继承权,
刘某的父母有义务抚养孙子,孙子也应当赡养祖父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儿媳对去世丈夫父母是没有赡养义务的,可以通过约定财产继承和遗赠赡养协议方式赡养老人,尊老爱幼传统美德,也是家庭和睦的基础。
(完)
素材来源:速调法律网
赡养父母是中国历史的沿革要求,也是现在法律的责任和义务,随着社会老龄化趋势发展,独生子女的父母进入老年阶段,在一些如疫情等意外事件中去世的成年子女,他们的夫妻一方有义务继续赡养对方的父母吗?这成为很多家庭纠纷的导火索,下面结合案例,向大家介绍法律实践中的丧偶赡养情况。
丈夫去世后,儿媳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是如果行使了赡养义务,就可以取得财产继承权,
刘某的父母有义务抚养孙子,孙子也应当赡养祖父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儿媳对去世丈夫父母是没有赡养义务的,可以通过约定财产继承和遗赠赡养协议方式赡养老人,尊老爱幼传统美德,也是家庭和睦的基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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